关于建立河北省危险性较大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库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石家庄市、保定市园林局,华北石油管理局,扩权县(市)建设部门:

为规范危险性较大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河北省危险性较大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管理办法》(冀建法〔2009〕144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就建立全省建设系统危险性较大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专家推荐范围

在下列单位从事建筑施工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及其教学、安全技术研究等工作的有关人员:

(一)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建设、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单位。

(二)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

(三)有关建设行业协(学)会。

部分省外有影响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家也可申报和推荐。

二、专家库的专业设置

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三十米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方爆破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市政桥梁和隧道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建筑幕墙工程。

三、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河北省危险性较大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资格申报表》。

2、申报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地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核对原件)。

3、其它材料(包括个人获奖材料、荣誉证书、聘书、业绩证明材料等)。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人对照《办法》规定的专家条件,自愿申报,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原则上每人申请不超过三个专业,填写《河北省危险性较大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资格申报表》。

2、申报人经所在单位同意,报所在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初审。

3、初审合格者由所在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统一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审定,审定合格者颁发《河北省危险性较大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聘书》,入选省危险性较大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库。

五、专家库的管理和使用

1、对入选专家库的人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河北建设网”统一向社会公布,供企业自主选择使用。

2、根据专家对危险性较大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的工作质量、职业道德信用情况和工作需要,对专家实行动态管理,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定期对专家库进行更新、调整。

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入库专家进行不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的知识。

4、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建设工程论证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专家信用档案,定期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告。

有关专家的申报条件、义务、权利及聘期等事项,按照《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有关要求

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家库建设,及时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工作。并按照《办法》的规定,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保证安全论证审查专家的质量,满足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的需要。

请各市建设主管部门于6月30日前,将《河北省危险性较大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资格申报表》(见附件1)一份、申报材料一份、《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论证审查专家库专家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份,连同《汇总表》电子文档一并报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管理科。

联系人:吴永伟,电话:0311—87905773,传真:87805224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河北省危险性较大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资格申报表

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论证审查专家库专家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