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沧州市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渤海新区建设局、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区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确实做好2011年防汛工作,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沧州市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沧州市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预案
二0一一年七月四日
沧州市建筑施工现场
防汛应急预案
为防止我市一旦发生汛情,确保及时、有序地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迅速排除汛情造成的危险,减少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应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工作。
二、组织机构:
沧州市建筑施工现场防汛领导小组是本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
市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许 强 副处级调研员
副组长:杨永胜 安监办主任
成 员:孟凡文 苏中奎 王龙槐
张 伟 杨清岭 赵洪龙 马国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孟凡文任办公室主任。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办公室全面负责。办公室设立应急抢险组、物资保障组和通讯联络组。
应急抢险组:成立抢险应急队伍,配备抢险装备,负责现场的紧急自救抢险。汛期要确保应急队伍保持随时待命状态,各类抢险车辆保持油料充足、运行良好。一旦汛情到来,确保人员、设备及时到位,抢险及时。
市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队伍由下列单位组成:
河北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天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金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方泽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沧州市市政工程公司
物资保障组:负责抢险防汛物资的保管、发放。配足雨衣、雨鞋、水泵、照明、镐铲、草袋、绳索、沙石等抢险用品及绷带、担架等医护用品;预先设置紧急疏散的安全通道和安全场所,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现场人员能得到及时疏散和安置。
通讯联络组:负责内外的通讯联络,要配备通讯联络工具,随时保持联系畅通。一旦发生人员伤亡及重大安全隐患,立即联系有关部门实施抢救,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责任制度:
(一)建设单位责任
1、实施对施工现场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抓好各项防汛措施的落实。
2、及时拨付工程款项,以保障各单位防汛工作经费。
3、因汛情发生可能对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供电线路等公共设施造成影响的,应及时协调各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二)施工单位责任
1、建立健全施工现场防汛组织机构,成立专门班子具体负责防汛各项工作的落实,将防汛工作责任分解到每一个岗位,确保责任到人,措施落实。
2、积极做好施工现场防汛的各项工作,要全面及时掌握工程动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重点内容、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
3、开展防汛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确保一旦预案启动,人员到位、物资到位、设备到位,抢险及时、有序。
(三)监理单位责任
1、实施对施工现场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抓好工程项目防汛责任、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
2、在监理日志中及时做好施工现场重点项目检查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种防汛物资的准备落实等情况记录。
四、重点检查监控内容
施工现场要实行严格的汛前检查、汛期监控、汛后复查的检查监控制度。安排专人分工负责,对现场的临建设施、围挡墙、基坑设施、起重运输机械、脚手架、施工用电等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
(一)临建设施
临建设施包括:宿舍、食堂、办公用房、厕所等。
监控人的责任:全面检查临建设施的安全状况,如有裂缝、倾斜、变形现象,及时采取加固、翻修,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拆除重建;暴雨天气必须安排专人进行不间断巡查;随时观察风雨对临建设施的影响、受损情况及基坑、脚手架、塔吊等可能对临建造成的破坏,如有危险立即将临建内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方。
(二)围挡墙
围挡墙包括:彩色压型钢板围挡墙。
监控人的责任:全面检查围挡墙的安全状况,如有破损、倾斜、变形等现象,及时采取加固、更换等措施;特别要加强对临街围挡墙的重点监护,如有险情,立即对围挡墙周边设警示隔离设施,并设专人看护,严防围墙倒塌伤人。
(三) 基坑工程:
基坑设施包括:边坡防护、桩基施工、土石方开挖等。
监控人的责任:随时观察基坑边坡侧壁变化、基坑支护有无变型、基坑毗临建筑物、结构物的变化情况;对毗邻街道、建筑物、山体、临建设施的基坑要重点检查监护;一旦汛情到来,立即停止施工,准备充足的排水设备、装置,及时对基坑进行排水。汛期过后对基坑进行全面检查,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施工。
(四)起重运输机械
起重运输机械包括:塔吊、客货电梯、物料提升机等。监控人的责任:六级以上大风天气应立即停止作业;重点监控起重运输机械基础的稳定情况、排水情况、基坑对塔吊的影响情况;要重点检查塔吊密集、多台作业的小区,邻近高压线和建筑物的塔吊,如达不到安全距离必须立即拆除 。
(五)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工程包括:落地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整体提升脚手架、吊篮架等。监控人的责任:六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脚手架施工作业;重点监控脚手架基础沉降情况、排水情况,确保基础稳固,架体拉结有效;对临近街道、房屋、高压线处重点监控,危险时应对脚手架危及范围内设置警示隔离带,并设专人监护。汛期过后,对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六)临时用电
临时用电包括:施工用电、生活用电等。
监控人的责任: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临时用电设施、配电线路,严格实行"三相五线制",确保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各类配电设施的防雨设施防护完好;暴雨天气应立即切断总电源,并准备好应急照明器材。汛情过后,对配电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送电施工。
五、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沧州市市政工程公司提供汽车起重机1台、挖掘机1台、装载机1台、探照灯2台,河北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汽车起重机1台、挖掘机1台、装载机1台,随时听候调用。每个施工现场必备铁锨、镐头、切割机、撬杠、冲击钻、担架等。
六、有关事项按照本预案的要求
(一)执行上级命令,制定工作方案;督查各施工现场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预防措施;向市住建局报告防汛进展情况,随时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协调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工作中的问题。
(二)全面落实防汛工作的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实战演练,保持高度的待命状态,确保一旦发生汛情,能够高效、有序、及时地开展抢险,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对在防汛工作中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由此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实行严格的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严禁值班人员脱岗。设专人每天收集天气信息,一旦有汛情,应立即启动预案。
七、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联系电话
安监办 值班电话:0317-8698778
安监办人员:
孟凡文 手机:13131713029
苏中奎 手机:13803179908
王龙槐 手机:13903170203
张 伟 手机:13803179997
杨清岭 手机:13102732351
河北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郝书明 手机:13903171946
河北天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人:张德成 手机:15832765881
河北金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叶书昌 手机:13315775558
河北方泽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人:梁永敏 手机:13833993952
沧州市市政工程公司
负责人:王国星 手机:15833780776
报警电话:110 、 120 、 119
来源: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沧州市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