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设计行业注册工程师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山西省设计行业注册工程师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项目

类别

信用信息

计分标准

备注

基本

信息

基本信息

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并录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信息

70

直接得分

优良

信用

信息

加分

业绩信息

评价周期内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合同额

﹢0.5/10万

最高得15分

获奖信息

获国家级奖项

﹢5/项

同一事件按最高分值加、减分(获奖和表彰信息不分等级的按对应分值计入,分等级的二等奖计分乘以0.5,三等奖乘以0.25,优秀奖乘以0.1)

获省部级奖项

﹢3/项

获市级奖项

﹢1/项

表彰信息

受到国家表彰的

﹢5/次

受到省部级表彰的

﹢3/次

受到市级表彰的

﹢1/次

科技创新

获省部级建设科技成果

﹢3/项

不良

信用

信息

扣分

行政处罚信息

受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批评的

﹣10/次

 

受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的

﹣10/次

质量安全事故信息

所负责的项目发生有设计责任的一般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10/次

所负责的项目发生有设计责任的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20/次

其它行为信息

未响应主管部门的政策文件要求的

﹣10/次

相关行政部门依法确认的不良信息

﹣10/次

列入建筑市场

 主体“黑名单”

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个人执业资格的

直接评为D级

受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执业资格行政处罚的

设计文件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或因设计失误,造成严重质量安全事故的

出借、转让、出卖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受到行政处罚的

违反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

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单个项目违反强制性条文达3条及以上的

注:设计行业注册工程师包括注册建筑师和工程设计注册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