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资质重新核定,北京霍尔普资质代办解析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资质重新核定操作手册。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资质重新核定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主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行使层级 |
国家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2次 |
咨询方式 |
电话咨询:010-58933470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10-58934626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南配楼104室 |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资质重新核定办理流程图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资质重新核定办理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填写样本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0份 |
必要 |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doc |
申请人自备 |
0份 |
必要 |
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
无 |
申请人自备 |
0份 |
必要 |
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
无 |
申请人自备 |
0份 |
必要 |
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0份 |
必要 |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0份 |
必要 |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
无 |
申请人自备 |
0份 |
必要 |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资质重新核定受理条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审批部门。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资质重新核定收费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资质重新核定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年1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2016年9月13日、2018年12月22日予以修改)第九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专业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1、企业申请注册地址跨省变更,如何办理资质变更手续?
答:企业资质证书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的规定,可简化审批手续,发放有效期1年的证书。企业应经原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向企业新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2)企业原工商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3)经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的企业跨省变更的文件(企业有主管部门的);
(4)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国有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5)所有企业(包括原企业和新企业)的企业章程;
(6)原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或变更通知书;
(7)原企业资质注销申请和所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新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9)《企业资质申请表》1份(不需提供附件资料)。发放有效期1年的证书后,企业应在有效期内将有关人员变更到位,按规定申请重新核定,并提交首次申请资质的全部材料。其中涉及到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变更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所有申请材料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省级及以下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的跨省变更,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参照上述程序办理。
2、新设立企业,改制、分立、合并产生的新公司,及跨省变更的新企业,因尚未取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注册人员无法注册或变更,申请资质怎么办?
注册人员可用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初始注册表或注册变更来申报。资质批准后,企业应在3个月内完成注册人员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工作,逾期未完成的,其批准的资质无效。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等级有何要求?
3、答: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资质,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但符合以下几种情形,可以受理其资质申请:
(1)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申请一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
(3)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与主营业务相对应的专业工程类别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4、在何处可以查询公示意见中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
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可登陆我部网站——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事故快报栏目查询。
5、建设工程企业行政许可有哪几项?
答: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包括: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6、企业申报材料中所列的个别注册执业人员存在重复注册问题,但剔除该注册执业人员后,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数量仍然达标,其资质申请是否可以认可?
不可以。当申报企业存在注册执业人员重复注册问题没有纠正之前,不批准该企业的资质申请。
7、企业针对公示意见提交了陈述材料,如何获知最终审查结论?
答: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获取。具体获取方式为: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受理发证,企业注册登录后,即可获取该企业最终审查结论。如通过上述方式未查询到相应结果,则表明该企业申报资质正在审查之中。
8、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表如何获取?
答: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获取。具体获取方式为: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 → 办事大厅→ 表格下载,即可获取拟申报资质的相应资质申报表。
9、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全国通用吗?
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全国有效。各地区不得另行设置附加市场准入条件,限制外地企业依法承揽业务。
10、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流程是什么?
答: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的基本流程是:企业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受理办接受申报材料→专家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告审批结果。公示意见不同意企业资质申请事项的,企业可以在规定时限内针对公示意见提交陈述材料,逾期未提出陈述材料的,视为企业对公示意见无疑义,且资质许可机关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
11、企业营业执照发生变更后,资质证书多长时间内必须变更?若资质证书未及时变更,有什么后果?
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其他日常资质证书变更事项,也需在3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企业未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12、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和个人业绩是否认可?
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作为企业和个人业绩申报时,不予认可。
1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几年?有效期满后如何办理延续?资质证书上的所有资质需同时提出延续申请吗?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企业应在资质证书载明的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按原申报程序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手续。资质证书上的所有资质应同时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资质证书自动失效。
14、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中,哪些中、高级职称证书能够予以认可?
答:对于有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授权文件,且符合授权文件要求评定的中级职称可予以认可。对于有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授权文件,且符合授权文件要求评定的高级职称可予以认可。
15、企业信息发生变化,如何办理资质证书变更?
答:企业资质证书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的规定,可简化审批手续,发放有效期1年的证书。企业应经原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向企业新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2)企业原工商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3)经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的企业跨省变更的文件(企业有主管部门的);
(4)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国有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5)所有企业(包括原企业和新企业)的企业章程;
(6)原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或变更通知书;
(7)原企业资质注销申请和所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新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9)《企业资质申请表》1份(不需提供附件资料)。发放有效期1年的证书后,企业应在有效期内将有关人员变更到位,按规定申请重新核定,并提交首次申请资质的全部材料。其中涉及到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变更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所有申请材料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省级及以下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的跨省变更,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参照上述程序办理。
16、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如何获取?
答: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获取。具体获取方式为: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 →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 → 资质标准,即可获取拟申报资质的相应资质标准。如申报工程设计资质,点击“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17、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遗失后如何补办?
答:企业遗失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资质证书的,应当持以下材料,经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到我部办公厅受理办办理。(1)申请补办资质证书的申请;(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及电子文档;(3)全国性建筑行业报刊或省级以上(含省级)综合类报刊上刊登遗失作废的声明。
18、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所提供资料可否是外文资料?
所有外文资料必须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件,方可认定。
19、注册执业人员是否必须注册在申报企业,是否可以注册在无建设工程资质的关联企业?
注册执业人员必须注册在申报企业,注册在其它企业,包括申报企业的上级公司、下级公司、控股公司或参股公司,其注册执业资格均不予认可。
20、建设工程企业申请资质升级有年限要求吗?
答:建设工程企业申请资质升级没有年限限制,只需达到相应资质标准即可。
21、外商投资者在我国境内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何规定?
外商投资者在我国境内设立建设工程企业的资质申请应按照《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外经贸部令第113号)、《<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建设部、商务部令 第121号)及《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中有关资质管理的实施办法》(建市[2003]73号)等有关规定办理。
22、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升级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公示意见为“业绩、人员不达标”,企业在陈述时可否补充新的业绩和人员材料?
答:不允许。企业的陈述只能针对原有材料做出说明,不能增加新的业绩或补充新的人员。
2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渠道是什么?
答: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资质,可以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申请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仅限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12家建筑企业),可以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申请省级及以下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资质,申报程序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如果您有更多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资质重新核定"的相关问题,欢迎您随时咨询北京资质代办专业机构北京霍尔普资质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