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济类型变更(简单变更)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济类型变更(简单变更)

本文摘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济类型变更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经济类型变更办理流程,安全生产许可证经济类型变更申请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经济类型变更设定依据。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经济类型变更办理流程

安全生产许可证经济类型变更办理流程图

1、申请受理

申请人登录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在市住建委办事大厅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系统中申报相应业务,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系统将自动获取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信息并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进行比对,完成审核。

2、审查与决定

申请人登录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在市住建委办事大厅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系统中申报相应业务,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系统将自动获取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信息并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进行比对,完成审核。系统审核完成后,企业可自行下载打印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

3、颁证与送达

1)制证发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送达方式网站下载:以企业帐号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系统,进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申请电子证照,在“办事进度”中下载打印证书。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经济类型变更申请材料

1、申请人登录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在市住建委办事大厅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系统中申报相应业务,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系统将自动获取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信息并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进行比对,完成审核。系统审核完成后,企业可自行下载打印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

2、申请材料总要求 企业确认信息与实际一致。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经济类型变更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8号。

1)第一、二、三条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第二条 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北京霍尔普资质代办提醒广大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将收到国家法律的严厉制裁。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3)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2、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本文由北京霍尔普资质代办原创,如果您有更多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济类型变更(简单变更)”的疑问,可以随时咨询我们北京霍尔普资质代办